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026年11月2日,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相关主体亦未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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