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全国推广 多地首批业务落地
9月14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正式施行,标志着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从试点地区迈向全国。政策实施以来,天津、浙江、福建、山东、重庆等地已陆续落地首批业务案例,跨境资金“活水”加速汇入,助力企业全球布局。与此同时,9月以来,多地已启动或优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跨境资金管理持续释放便利化信号。(产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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