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金融机构治理须内外兼修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金融体系内在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明显提升。微观主体的运营情况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宏观经济的运行稳定性,金融机构治理与金融体系稳定亦是如此。与其他行业经营主体不同的是,金融机构能否稳健运行还关乎公众存款安全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正因如此,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产联社)
特别声明:产联社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转载信息版权归原媒体及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95
55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