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被财政部、税务局追责后,康欣新材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9月4日盘后,康欣新材(SH600076,股价3.17元,市值42.62亿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表示,目前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此前被多部门先后追责
康欣新材为集装箱地板产品龙头企业,目前业务包括制造业、半导体业务及林业三大板块。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7亿元,净亏损约3.85亿元,已连续四年陷入亏损。
在经营持续承压的同时,公司过往的财务造假问题正被监管部门连环追责。
根据康欣新材2026年5月6日的公告,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嘉善新华昌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新华昌)已先后被财政部、税务部门和证监部门调查或处罚。
在企业本部层面,康欣新材于2025年11月26日收到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公司被责令认真整改、如实调整账务、申报缴纳有关税款,并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
2026年4月28日,康欣新材又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山东证监局认定公司2016年至2021年期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情形,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多名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在子公司层面,嘉善新华昌于2025年12月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经查,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嘉善新华昌取得厦门超凡特进出口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6份,并用于申报抵扣税款并虚列成本税前扣除,从而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合计112.21万元。
公司曾称历史问题暂难追溯重述
针对上述多起处罚和监管措施,康欣新材在5月6日的公告中披露了应对措施及影响分析。
康欣新材在财务自查中发现2019年至2024年部分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披露存在一般差错,主要为跨期确认时点差异等事项,已对相关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
公告称,更正事项不会导致已披露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改变,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还称,其“不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各期利润误导投资者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而对于山东证监局《警示函》涉及的2016年至2021年历史事项,公司表示因资料完整性、历史跨度较长等客观因素影响,暂不具备追溯重述基础,决定暂不对该时段财务数据进行追溯重述。截至5月6日,公司无法合理确定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的量化影响金额。
在整改方面,公司已成立由财务部、法律合规部、审计督察部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系统开展问题事项核查;尽可能调取历史银行账户流水资料进行核对分析;通过锁定异常收付款等逻辑关系重新核算还原各期真实收入成本;要求原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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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
本文转自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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