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备忘录虚假记载,中坚科技被罚150万元,三名时任高管合计被罚240万元
8月31日晚间,中坚科技(SZ002779,股价77.81元,市值143.79亿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中坚科技在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与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的信息,但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未对前述备忘录(文件名为《合作意向协议》)用印,该备忘录未完成签署,披露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构成虚假记载。
据此,浙江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吴明根,时任副总经理鲍嘉龙,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戴勇斌分别处以100万元、60万元和80万元罚款,合计390万元。
中坚科技被认定虚假记载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年11月15日,中坚科技派员出席“前海·宝安AI向未来-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成果发布会”“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企业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
2025年2月19日,中坚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等信息披露平台《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披露“2024年11月15日,中坚科技出席H(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企业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并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4年11月,公司与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经查,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未对前述企业合作备忘录(文件名为《合作意向协议》)用印,该备忘录未完成签署,公司披露的前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浙江证监局认定,中坚科技披露的前述信息系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吴明根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知悉案涉企业合作备忘录未完成签署,未能保证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公司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鲍嘉龙作为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分管自动化和机器人业务,出席签约仪式,知悉案涉企业合作备忘录未完成签署,未能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公司前述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中坚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吴明根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鲍嘉龙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戴勇斌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知悉案涉企业合作备忘录未完成签署,未能保证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公司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中坚科技上半年由盈转亏
8月25日,中坚科技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1亿元,同比增长39.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1.47万元,同比下降114.91%,上年同期为盈利510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94.5万元,同比下降114.4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85万元,同比下降151.39%;基本每股收益为-0.0412元。
从业务板块看,园林机械业务仍是公司的核心基本盘。报告期内,割草机产品实现销售收入4.37亿元,同比增长53.76%,占园林机械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65.15%,较上年提升约5.89个百分点;链锯实现销售收入8643.2万元,同比增长16.82%;割灌机实现销售收入7774.34万元,同比增长17.10%。
公司园林机械产品以境外销售为核心,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为6.42亿元,占园林工具总业务收入的95.69%,较上年同期增长39.31%。其中,欧洲和北美区域为最主要的销售市场,境外收入中欧洲和北美区域合计占比超过87.64%,北美区域作为新开拓的重点销售市场,报告期内实现2.18亿元的收入,同比增长295.89%。
在具身智能及机器人业务方面,公司以“产业投资+自主研发”双轨并行切入赛道。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研发投入达到1.39亿元,同比增长257.13%,其中62.31%投向具身智能及机器人相关领域。公司具身智能研发团队规模近30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超过99%,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约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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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
本文转自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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