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
三部门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明确现房销售实行备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等事项,将现房销售方案及具备交付条件的相关证明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企业须按备案的现房销售方案进行销售,所售房屋及对应建设用地使用权应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确保土地房屋权属清晰。(产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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