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会计政策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9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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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9日,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解释19号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会计处理要求,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等内容。根据解释20号规定,公司自2026年6月4日起执行相关会计处理要求,包括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产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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