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提高预售门槛、推行现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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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x24h 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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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28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源头防范交付风险。

通知要求,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须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购房人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购房资金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有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新出让土地及已出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鼓励现房销售,现房销售实行备案管理并推行定金制。

配套上,实行房地产项目主办银行制、项目开发公司制,推行 "交房即交证"。新老项目分类施策,不搞 "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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