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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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根据公告内容,纳税人获得保险赔付、接受捐赠、因合同未履行取得违约金、无偿提供服务(不含无偿转让金融商品)、转让与应税交易相关的应收账款、以及取得与销售收入不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等情形,对应的进项税额可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销售货物、服务等不属于境内应税交易,有偿转让股权,持有股权取得股息红利,以及货物期货交易(不含实物交割环节)等情形,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农产品销售发票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的普通发票。(产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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