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6年8月25日,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同意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组织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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