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通知
8月17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按年化1个百分点给予贴息支持,期限不超过2年。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业务纳入贴息范围,贴息比例为年化1个百分点。单户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上限由5000万元提高至7500万元;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上限由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每名借款人可享受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累计贴息上限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产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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