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更正办公楼整体搬迁服务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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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发布关于办公楼整体搬迁服务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公告显示,本次更正涉及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及分项报价表。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修改为: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出具正式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若采购人预算资金与应支付进度款项存在差额,差额部分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日内支付,不视为采购人违约。评审因素总分由105分调整为100分,其中车辆保障分值由5分调减至3分,服务承诺分值由5分调减至2分。(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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