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平陆运河船舶过闸收费政策,试行标准1.0元/总吨·次

https://assets.wanlianyida.com/industry-uniapp/web/static/image-default.BtYt8t8Z.png
7x24h 快讯
·阅读量:3,769
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交通运输厅出台平陆运河船舶过闸收费政策。根据政策,试行收费标准为1.0元/总吨·次,按船舶证书记载总吨位、每闸次计收过闸费。该政策自运河通航之日起施行,试行期至2031年9月30日。期间,过闸费由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广西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统一收取。政策明确,计费以船舶登记总吨为准,不按载货吨计算,确保收费公平透明。同时要求推行差异化优惠,强化收费公开与监督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

特别声明:产联社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转载信息版权归原媒体及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0
17
分享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