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要求全国性社会组织勿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提供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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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民政部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各全国性社会组织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提供庇护。通知指出,近年来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三次专项行动,对非法社会组织予以严厉打击,取得积极成效。当前,部分境内外机构未经登记擅自以行业协会、学会等名义开展活动,形式隐蔽、手法多样,社会危害仍较亮眼。通知明确,各全国性社会组织须强化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发起、不参与成立非法社会组织,不加入其组织,不为其代言或提供宣传渠道;不接受其作为分支机构,不为其逃避监管提供便利;不将银行账户、活动场地等提供给非法社会组织使用;不与之合作开展活动,不资助或接受其捐赠;禁止相关责任人担任本组织职务(产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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