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垄断被罚没51.79亿元 携程回应:坚决服从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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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携程被认定通过独家合作、“全网最低价”等方式限制市场竞争,并表示将诚恳接受处罚,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产联社编辑 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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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联社】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持续推进,在线旅游行业迎来重要监管案例。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在收到行政处罚后,携程发布公告表示,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并将严格对照监管要求,逐项推进、系统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以来,携程滥用其在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流量分配机制为核心,利用平台规则、技术手段,实施了两种垄断行为:

一是要求“特牌”酒店经营者开展独家合作,以给予最多流量倾斜、权益支持等为激励,诱导交易额高、服务品质好、用户吸引力强的酒店经营者选择“特牌”,并要求其不得与竞争性平台开展合作。

二是强制“金牌”“无牌”酒店经营者给予“全网最低价”,要求跨平台经营的酒店经营者在携程平台的价格全网最低,并允许其直接调价,如发现酒店价格高于竞争性平台,携程即通过“调价助手”“挂牌通”等技术工具和人工手段调低价格。同时,携程利用技术手段监测酒店经营者独家合作、“全网最低价”实施情况,并通过限制流量、“摘牌”、扣除订单储备金等惩罚性措施保障行为实施。

携程上述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限制了酒店经营者跨平台经营,侵害了酒店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加剧了行业“内卷式”竞争,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构成《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禁止的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携程垄断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携程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处以其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7.5%的罚款,计35.21亿元。

据报道,2025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陆续收到针对携程涉嫌垄断的举报,反映携程迫使酒店商家接受霸王条款,还利用技术手段操控酒店价格,导致酒店行业利润严重下滑,损害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2026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立案调查。同时成立专案组推进案件查办,获取了大量关键、直接证据;对行业内主要竞争平台和平台内大量酒店经营者等全面调查取证;深入开展大数据分析和算法解析;组织专家研究论证;多次听取携程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

同日,携程发布关于诚恳接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表示将以此次处罚为契机,深入反思、自我革新,坚决摒弃“内卷式”低效竞争;将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具体整改措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这是继阿里巴巴、美团、知网之后,平台经济领域又一标志性垄断案件,也是我国在线旅游行业反垄断第一案。与以往案件不同,本案关注的垄断行为从单一的“二选一”拓展至“全网最低价”,并首次在互联网平台重大垄断案件中实现“没收违法所得”的突破。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指出,与以往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案件相比,携程案关注的垄断行为从“二选一”拓展到“全网最低价”,丰富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的类型,发出了强烈的常态化监管信号。

部分内容来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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