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两部门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
华夏能源网获悉,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8亿吨标准煤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50%,年发电量4万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30%。
对于非电利用目标,《规划》明确,2030年,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总规模较2025年增长1.5倍,折合约1.5亿吨标准煤。
对于可靠替代目标,《规划》明确,2030年,全国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平均置信出力达到8%(风电11%左右,光伏6%左右),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
此外,《规划》还提到,要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给,加快“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以水风光一体化为重点推进水电开发建设。
附:《规划》原文见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6〕10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文转自华夏能源网 作者多啦
特别声明:产联社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转载信息版权归原媒体及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