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调整铝关税政策 建立原铝投资激励计划鼓励本土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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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联社C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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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业通过投资计划审批后,可享受现行关税税率50%优惠。

产联社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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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AI 生成

7月2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公告,进一步调整依据1962年《扩展贸易法》第232条实施的铝进口关税制度(下称“232关税”),授权商务部建立一项面向初级铝(Primary Aluminum)生产的投资激励计划,以鼓励企业扩大美国本土原铝生产能力。

公告称,美国商务部长评估认为,232关税已增强美国铝产业竞争力,但国内初级铝产能和供应仍无法满足经济和国防工业需求,因此有必要通过新的激励措施吸引企业投资建设原铝生产设施。

根据新政策,计划在美国新建、扩建或改造原铝生产设施的企业,可向商务部提交“回岸(Onshoring)计划”。申请企业须承诺建设可生产原铝的设施,并于2029年1月20日前开工,同时提交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进度、预期产能等相关材料。

经商务部批准后,企业每年可按其新增项目合理预期的原铝年产量,享受以现行232关税税率一半进口原铝的优惠待遇。对于翻新现有设施的项目,关税优惠规模将与新增投资价值相匹配。

商务部将负责审批、监督和执行该计划,并可要求企业定期提交建设和履约报告,必要时开展审计。如企业未履行投资承诺,或存在欺诈、故意误导政府等行为,商务部有权暂停或撤销关税优惠,并可追溯补征相关关税及依法实施处罚。

公告同时要求商务部持续监测铝及铝制品进口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并根据市场变化向总统提出是否进一步调整232关税措施的建议。美国贸易代表、国土安全部及国际贸易委员会等部门将配合完成《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的相关修订工作,以落实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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