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团违规报价,华电4家子公司被罚1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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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联深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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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能源网&华夏电力Pro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对华电旗下四家子公司华电(漳平)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华电邵武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四家企业此前因“抱团违规报价”被要求整改,但下发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改正,仍存在集中报价、串通报价行为。因此,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决定对四家企业处以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分别为10万元、46万元、46万元、46万元,合计14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被监管部门处罚的电力公司不仅只有华电。

今年4月,湖南能源监管办对15家发电企业开出合计690万元罚单,涉及中国华电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等多家头部发电集团下属企业(详情请见《重拳出击!五大发电旗下15家企业被罚690万》)。

6月5日,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两家发电企业因“不正当竞争、串通报价”,分别被山东能源监管办处以55万元罚款,合计110万元。

间隔仅三天,6月8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发电企业,同样因违规交易行为被贵州能源监管办列入处罚名单,各被罚款46万元,合计138万元(详情请见《五家发电企业违规被罚数百万元,涉及大唐、华能等!》)。

决定书见下:

  
  
  
  

本文转自华夏能源网    作者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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