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启动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分级分类监管试点
摘要:市场监管总局启动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通过建立A、B、C、D四级评价体系,将计量监管从普遍检查转向信用分级管理,推动民生计量治理向精准监管和信用约束转变。
产联社编辑 卓玛
【产联社】集贸市场“缺斤少两”治理正迎来以信用为基础的精准监管新模式。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在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等9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试点期限至2027年6月30日。
此次试点依据市场监管总局此前发布的《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规范》要求,聚焦基础管理、器具管理、行为规范、纠纷处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处置等六项核心指标,建立A、B、C、D四级诚信计量分级评价体系,实行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差异化精准靶向监管,切实提升集贸市场计量监管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对诚信评级优良的集贸市场大幅减少检查频次,对失信者从严加大监管力度。
从“一把尺子管到底”转向信用画像
长期以来,集贸市场计量监管主要依靠现场检查、专项整治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等方式开展。由于市场经营主体数量多、分布广,基层监管资源有限,如何提高监管精准度一直是民生计量治理中的难题。
此次试点的核心变化,是将市场经营主体的计量行为转化为可评价的信用指标。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此次试点围绕基础管理、器具管理、行为规范、纠纷处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以及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处置等指标建立评价体系。
其中,基础管理主要关注市场主办方是否建立计量管理制度、是否配备计量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等;器具管理则重点评价计量器具合规性,包括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合格率、公平秤设置、电子计价秤更新以及违规计量器具管控情况。
这意味着,过去以单次执法发现问题的监管方式,将逐步转变为对市场长期经营行为的信用评价。
A到D四级分类,监管资源向风险主体集中
按照评价规范,集贸市场诚信计量等级划分为A、B、C、D四级。
其中,A级市场要求得分达到90分以上,计量管理制度健全、器具管理规范、经营者诚信度较高且无严重计量违法行为;B级市场得分在80分至90分之间;C级市场得分在60分至80分之间;D级市场则包括计量管理混乱、存在较多不合格器具或作弊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计量违法案件等情形。
不同信用等级对应不同监管强度。
A级市场原则上以自我管理和诚信承诺为主,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等情况外,一般不实施现场检查;B级市场每年度实施1次计量监督检查;C级市场每半年实施1次监督检查;D级市场则实施高频次、高强度监督检查。
监管逻辑由此发生变化:守信市场减少监管扰动,失信市场提高监管压力。
民生计量进入信用治理阶段
从更大范围看,此次试点是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向民生领域延伸的一步。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此次试点将以计量信用评价为基础,以分级分类监管为路径,推动民生计量监管从“全域普查”转向“精准画像”,从“事后处罚”迈向“信用治理”。
如果试点顺利推进,未来集贸市场监管可能形成新的治理模式:监管部门通过信用评价识别风险,市场运营方承担主体责任,经营者通过诚信经营降低监管成本。
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意味着“菜篮子”“米袋子”的公平交易,将更多依靠制度化信用约束,而非单次执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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