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代理纠纷案一审判决 科露宝赔偿176.87万元 贝因美退还369万元授权费

https://assets.wanlianyida.com/industry-uniapp/web/static/image-default.BtYt8t8Z.png
产联社CLS
·阅读量:1,307

摘要:历时一年多的销售代理纠纷迎来一审判决,法院支持贝因美部分反诉请求,判令科露宝赔偿176.87万元,同时要求贝因美退还369万元授权费。

【产联社】历时一年多、涉案金额近两亿元的特医配产品代理纠纷案迎来一审结果。76日,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发布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科露宝未完成2023年销售任务量构成违约,确认双方合作协议于20231230日解除。

根据判决,贝因美需退还科露宝授权费369万元,科露宝需赔偿贝因美损失176.87万元。该案目前仍处于上诉期,最终结果以及对贝因美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销售任务未完成引发合同纠纷

此前,贝因美与科露宝因销售代理合同纠纷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贝因美于2024129日收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贝因美20241210日披露的公告显示,科露宝于2021年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成为公司4款特殊医学系列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由于其未实现《合作协议》约定的销售目标,构成事实违约,公司与其提前终止合作。

科露宝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初起诉金额近1.28亿元,后变更为约1.85亿元,要求贝因美赔偿相关损失。贝因美则提起反诉,要求科露宝支付各项损失合计约2.02亿元。

法院支持部分赔偿请求 驳回双方其他诉求

根据一审判决,科露宝作为贝因美特医配产品的经销商,未能完成2023年销售任务量,已构成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贝因美有权解除合同。

在授权费处理方面,法院认为,由于协议未约定合同解除后授权费如何处理,需要综合考虑授权费性质、合同履行期限等因素,酌情确定贝因美退还科露宝授权费369万元。

对于科露宝其他损失主张,法院认为其作为违约方,无权主张相关赔偿,均不予支持。

与此同时,贝因美提出的销量差额损失补偿请求获得部分支持。法院认定,该请求实质为贝因美作为解除权人要求违约方赔偿履行利益,于法有据,因此支持科露宝赔偿贝因美176.87万元损失,对于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最终一审判决包括五项内容:

第一,确认科露宝与贝因美签订的《贝因美特医配产品合作协议》于20231230日解除;第二,贝因美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科露宝授权费369万元;第三,科露宝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贝因美损失176.87万元;第四,驳回科露宝其他诉讼请求;第五,驳回贝因美其他反诉请求。

案件仍存上诉可能 对公司业绩影响待定

贝因美表示,本次诉讼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最终结果及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执行情况以及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公司后续财务核算结果为准。

目前,双方后续是否提起上诉以及判决执行情况,仍将影响该案件最终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发生期间,贝因美经营情况有所修复。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5亿元,同比增长0.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亿元,同比增长49.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5亿元,同比增长45.05%

进入2026年一季度,公司业绩继续保持盈利,但收入和利润同比有所下降。报告期内,贝因美实现营业收入6.57亿元,同比下降9.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5.49万元,同比下降8.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95.86万元,同比下降29.08%

公开资料显示,贝因美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浙江杭州,主要从事婴幼儿食品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婴幼儿配方乳粉、儿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领域。公司于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近年来,贝因美持续布局母婴营养和大健康领域,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业务发展。

科露宝成立于2017年,主要从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及保健食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覆盖婴幼儿配方食品、预包装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日用品等领域。公司同时布局线上销售渠道,并对外投资11家公司。

特别声明:产联社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转载信息版权归原媒体及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17
7
分享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