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新型能源体系“十五五”规划: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50%
华夏能源网&华夏电力Pro获悉,6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规划提出,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其中,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全面提升,能源进口多元可控;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
规划表示,要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沿海核电基地、海上风电基地和分布式新能源成为非化石能源主要生产高地。
规划还表示,推动清洁能源基地外送输电通道建设,优化送端电源结构,提升通道输送能力、利用效率和清洁电量占比。加强华中—南方、华中—华东、华北—华东、华中—西北等地区间电网互济,提升互补互济能力4000万千瓦左右。推动配电网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2030年力争具备承载9亿千瓦分布式新能源接入能力。
规划要求,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发电与非电并举,加强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一体化聚合运营,推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平稳发展,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光热发电、海洋能规模化发展。推进“风光+生物质”一体化项目建设。提升新能源涉网性能,建设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积极推进地热能、氢能和绿色燃料发展,新能源非电利用规模实现倍增。建立完善新能源消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30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
另外,“十五五”期间,输电通道开工建设甘肃巴丹吉林沙漠基地、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基地、东北松辽清洁能源基地、内蒙古沙漠基地、青海清洁能源基地等外送通道,结合西南澜沧江上游等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沙戈荒”风电光伏基地等,布局新增一批后续外送通道。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6〕8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有关中央企业:《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本文转自华夏能源网 作者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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