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多部门连发两项汽车消费新政:40城启动流通改革试点
6月23日,商务部等多部门同日发布两项政策文件,加力推动全链条扩大汽车消费。其一,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公布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名单,共40个城市(区域)纳入试点;其二,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的若干措施,围绕6大方向提出17条举措。
40城试点:一地一策,各有侧重
此次公布的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名单,是在各地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后确定的。40个试点城市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每个城市均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市场特点、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功能定位等实际情况,聚焦不同的重点改革创新方向。
从名单来看,试点方向覆盖了汽车流通消费的多个领域:
在汽车改装领域,北京朝阳区、天津、广州、海南等地被赋予先行先试的任务。其中天津同时承担汽车改装、传统经典车、汽车赛事三项试点。
在二手车流通领域,辽宁沈阳、黑龙江大庆、安徽芜湖、福建福州、四川成都、绵阳、陕西西安、新疆乌鲁木齐等城市均将二手车流通作为重点方向。
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北京顺义区、江苏无锡、广东深圳等城市聚焦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
在汽车赛事领域,河北保定、内蒙古包头、鄂尔多斯、黑龙江大庆、浙江绍兴、河南郑州、四川成都、宁夏银川、石嘴山等多个城市均将汽车赛事列为重点方向。
在房车露营领域,江苏扬州、山东青岛、甘肃兰州等城市承担房车露营试点任务。
在报废车回收利用领域,河北沧州、广西梧州、重庆、陕西渭南等城市聚焦报废车回收利用。
此外,浙江杭州以优化汽车限购、建设汽车流通消费综合改革承载区为重点;安徽合肥探索汽车产销一体管理服务新模式;湖南株洲则致力于构建“展—赛—销”一体化汽车生态体系;雄安新区聚焦汽车租赁与汽车信息平台。
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针对汽车流通消费不合理限制等堵点问题,在已提交的试点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改革创新举措,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简化优化审批备案等办理流程,着力健全相关管理服务制度,培育汽车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各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在相关政策支持中对试点城市予以适当倾斜。
后市场17条:覆盖改装、房车、赛事、租赁等六大领域
与40城试点名单同步发布的,是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围绕规范有序发展汽车改装、支持发展房车露营产业、培育传统经典车新业态、优化汽车维修和保险服务供给、积极发展汽车赛事运动、推动汽车租赁创新融合发展6方面提出17条措施。
在汽车改装领域,通知提出建立健全汽车改装管理制度,制定促进汽车改装市场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对汽车改装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确定汽车改装项目清单,完善车辆检验、变更登记等管理要求。同时要求完善汽车改装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改装分技术委员会,加快制定一批国家标准。此外,还将研究建立改装用汽车零部件准入许可制度,研究完善汽车零部件CCC认证制度。
在房车露营领域,通知提出完善房车通行使用环境,支持各地优化房车上路通行管理政策,简化房车营地用地审批流程。鼓励在风景道沿线、城市近郊等区域建设一批高标准、多功能的房车营地,完善维修补给、水电保障、医疗救援、餐饮住宿等配套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房车产业聚集区,培育具有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
在传统经典车领域,通知要求依据《传统经典车通用要求》(GB/T 45194-2024)制定认定细则与操作规范。支持相关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探索开展传统经典车贸易、流通交易、展览展示和有条件上路等业务。鼓励各地将传统经典车纳入文旅资源体系,支持举办传统经典车赛事、品牌沙龙等特色活动。
在汽车维修和保险服务领域,通知提出健全完善新能源汽车维修标准规范,深入推进维修技术信息公开。汽车生产企业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维护保养的企业。引导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开放维修技术授权,鼓励“以修代换”。在保险方面,落实相关指导意见,建立保险车型综合分级制度,创新优化车险产品供给,探索“车电分离”保险模式。
在汽车赛事领域,通知提出推动构建知名赛事引领、职业赛事推广和体验赛事普及的多层次汽车赛事体系。
在汽车租赁领域,通知提出支持汽车租赁产业融合升级,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推动租赁企业与汽车产业深度融合,通过集采、回购、二手车经销、二手车出口等模式打通产业链。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租赁及电池营运主体享受贷款贴息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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