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重磅发布新规,“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首次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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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联深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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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能源网获悉,6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编制印发《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最新印发的《办法》与现行政策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是实行分区分档。提出“建立分区域权重增长机制”,对不同省份分档设置权重增量。

二是加强中长期引领。今年下达各省份消纳责任权重指标时,将随2026年权重指标,同步下达2030年权重指标。

三是强化刚性要求。在权重指标设置上,对各省份提出刚性的年度增长要求;在核算方式上,要通过实际消纳电量完成,确实无法完成实际消纳电量的,可通过绿证补充完成;在评价方式上,强化考核要求,对未完成的省份,国家视情对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予以约谈、通报,未完成的权重指标需转移至下一年度完成。

四是《办法》删除了“超额消纳量”“激励性指标”等不再适用的内容。

五是《办法》首次将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纳入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考核,此前相关制度主要聚焦绿色电力消费考核。

据国家能源局介绍,这一安排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落实能源法明确要求,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既包括电力消费,也包含非电消费;二是有助于破解电网消纳难题,拓展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途径,缓解电网消纳压力;三是支持绿色氢氨醇等非电利用产业快速发展,通过政策引导形成稳定需求。

此外,《办法》还明确,要对重点用能行业开展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的监测考核。

目前,相关政策已对电解铝、钢铁、水泥、多晶硅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等提出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未来,政策重点将主要聚焦工业、建筑和交通等高耗能领域。

详情如下:

  
  

本文转自华夏能源网    作者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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