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光伏电站因项目变更未重新环评,被罚超190万
华夏能源网&华夏光伏(公众号hxgf3060)获悉,近日,云南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发布2份《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书》”)。
一份《处罚书》显示,凤山镇光伏发电项目于2025年4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12月完工,建设情况与《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关于凤山镇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景环准〔2024〕5号)审批的建设地点、建设面积、建设内容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动,变动后用地范围减少、主设备价格发生变化,外送线路和升压站与前期建设的和平村项目共用,集电线路与和平村项目共用,该项目投资备案金额与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存在明显差异。
另一份《处罚书》显示,半坡乡光伏发电项目于2025年4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12月完工。该项目变动后,用地范围减少、主设备价格发生变化,外送线路和升压站与前期建设的和平村项目共用,集电线路与和平村项目部分共用,投资备案金额与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存在明显差异。截至检查当日,未按环评要求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华夏能源网&华夏光伏注意到,本次被处罚的两个项目的主体均为华能旗下光伏企业。其中凤山镇光伏发电项目被罚94.5万元,半坡乡光伏发电项目被罚96.8万元,共计191.3万元。
《处罚书》详情如下:
本文转自华夏能源网 作者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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