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五大发电旗下15家企业被罚6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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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联深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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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能源网(公众号hxny3060)获悉,近日,据信用能源网站显示,湖南能源监管办对15家发电企业开出合计690万元罚单,涉及中国华电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等多家头部发电集团下属企业。

  

处罚信息显示,此次涉事的15家电力企业无一例外,均被处以46万元罚款,且违规事由均为“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此次处罚也成为近期国内能源行业单次处罚涉及企业数量最多、罚款总额最高的案例之一。

15家涉事企业华夏能源网整理如下:

  

华夏能源网注意到,处罚的核心法律依据,是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一条。

该条款明确规定:电力企业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发电厂并网及电网互联规则,或不公平开放电力市场的,由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已有多家电力企业被处罚。

1月13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因违反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责任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四条,被处以罚款18731734.66元(详情请见《国家能源局:对中国电建旗下水电三局罚款1873万》)。

同日,新疆能源监管办对一家发电企业开出40万元罚单,违规事由明确标注为“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且拒不整改”。

1月30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对皖能电力(SZ:000543)、淮河能源(SH:600575)、神皖能源发布了共16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皖能电力被罚80万元;淮河能源被罚40万元;神皖能源被罚40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3家单位共同研究制定电力市场联合报价策略,存在串通报价行为且拒不改正(详情请见《串通报价、拒不改正!3家国有能源企业被罚160万!》)。

3月8日,山东电建一公司被南方能源监管局罚款297.16万元(详情请见《因偷工减料等,山东电建一公司被罚297万!》)。

一系列重磅罚单的背后,是电力市场改革对“公平、公正、公开”秩序的刚性要求,也给所有电力企业敲响了警钟。

本文转自华夏能源网    作者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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