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可交换债券挂牌无异议函,发行面值上限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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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x24h 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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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根据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国贸集团申请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无异议。《无异议函》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国贸集团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在有效期内择机组织本次债券发行。在满足换股条件下,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换股期内按约定换股价格将其持有的债券交换为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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