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拟注册发行不超过1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2026年10月29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向中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本金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含)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为2年,可一次或分期滚动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按面值发行,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采用固定利率方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发行利率。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有息负债。授权董事长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相关事宜。(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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