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风向】四部门出台海南自贸港贸易便利化新政 保税再制造产品可进入自贸试验区
商务部等四部门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新业态三方面公布16项措施,涉及保税再制造、油气仓储、外籍医师执业等。其中,保税再制造产品出区进入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须照章征税,LNG期货交割库相关业务以期货上市为前提。
产联社编辑|卓玛

图片由AI生成
【产联社】海南自由贸易港保税再制造、油气贸易和跨境服务等业务迎来政策支持。10月29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促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创新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三个方面公布16项措施。
《通知》明确,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保税再制造生产的产品出区进入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适时拓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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