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部门发布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10月26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根据政策,2026年8月28日后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申请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苏州要求楼栋顶板及配套设施完成混凝土浇筑,并由五方责任主体出具验收记录,经住建部门核查确认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证。合肥明确以主体承重结构施工至设计屋面标高并完成顶层浇筑为封顶标准。成都则规定,封顶标准为单体预售楼栋顶层顶板浇筑完成。三地同步实施预售资金全额、全过程监管。合肥要求项目竣工验收及配套具备交付条件后方可解除监管。(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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