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财政局同意调整崇明区中兴镇乡风园设施菜田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
2026年10月10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批复,同意对崇明区中兴镇乡风园设施菜田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鉴于北区温室地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将于2028年到期,用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项目调减北区建设内容,已完成部分由实施单位自筹资金解决。南区按原批复继续施工,调整后项目批复金额为1203.12万元,实际金额以审价审计结果为准。市区两级资金据实按规定比例承担,市级预拨资金在项目决算时统一清算。同时要求与规资部门对接,按调整后基地面积核定配套设施农用地面积。(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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