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会计政策变更
2026年10月23日,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和《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及权益工具披露等内容。公司表示,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且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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