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规定的重点整合产业;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及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属于同行业并购。此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且涉及发行股份。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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