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恒集团被判决支付10.8亿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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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x24h 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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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2025)最高法民终76号),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该公司。裁定书显示,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粤民初6号民事判决,武汉中恒集团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招商资管支付本金10.8亿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利息以10.8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5%自2017年9月21日起计至2017年11月23日止;违约金以10.8亿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自2017年11月24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武汉中恒集团表示拟提起再审申请,并就涉嫌刑事犯罪部分拟向公安机关报案。(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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