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越科技欺诈发行处罚落地,被罚款1.72亿元
产联社编辑|凌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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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联社】清越科技欺诈发行案进入处罚落定后的处置阶段。10月14日晚,*ST清越公告称,公司于10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1.7188亿元。
其中,欺诈发行罚款按照8.244亿元IPO募集资金总额的20%计算,为1.6488亿元;加上信息披露违法罚款700万元,罚款总额相当于公司停牌前总市值的约65.9%。
处罚决定确认,清越科技财务造假横跨IPO申报期及上市后。在处罚落地前,公司已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及实际控制人也已宣布共同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行政处罚、强制退市与投资者救济同步推进。
发行市盈率121.49倍,三年多后触发退市
清越科技于2022年12月28日登陆上交所科创板。公司在招股书中将自身定位为中小显示面板制造商,主要从事PMOLED、电子纸模组和硅基OLED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中小尺寸显示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IPO发行9000万股,发行价为9.16元,募集资金总额8.24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募资7.35亿元。按照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计算,发行市盈率为121.49倍,显著高于当时所属行业27.24倍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上市公告书已将估值差异列为股价下跌风险。
上市初期,清越科技因硅基OLED产品可应用于AR、VR等近眼显示场景受到市场关注。2023年5月15日至17日,公司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5月17日盘中一度触及18.80元,对应总市值约84.6亿元。公司当晚发布异动公告,明确其硅基OLED产品未向苹果供货。
此后,公司业绩转亏。2023年,清越科技营业收入降至6.61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1.18亿元;年末存货余额达到4.07亿元,同比增长37.29%。上交所随后就公司经营、存货、收入确认和出口退税等事项发出年报问询函。2024年、2025年,公司又分别亏损约6949万元和9884万元。
截至停牌前,*ST清越股价为0.58元,总市值约2.61亿元。与2023年5月18.80元的盘中价格相比,股价累计下跌约96.9%,市值减少约82亿元。
财务造假从IPO延续至上市后
处罚决定显示,清越科技的违法行为跨越IPO申报和上市后信息披露两个阶段。
IPO阶段,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37.40万元、764.53万元和2358.16万元,占招股书披露的各期利润总额的5.56%、15.58%和131.74%。
上市后,违法行为继续延续。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通过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以及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虚增2022年度利润总额4711.56万元,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08.53%;虚增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4753.60万元,占同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
由此,招股书中的2022年半年数据、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三份报告,虚增利润均超过同期披露的利润总额,改变了公开报表呈现的盈亏结果。
清越科技还未按规定披露补缴出口退税款事项。公司子公司义乌清越于2023年5月补缴出口退税款4441.99万元,占清越科技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证监会认定,该事项应在临时公告及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
清越科技申辩称,公司不存在调节存货库龄、虚增利润的主观故意,案涉芯片交易具有商业背景和形式外观;公司还提出,应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计算欺诈发行罚款。
证监会未采纳上述申辩。处罚决定称,在案证据可以证明公司存在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案涉芯片销售属于虚假销售,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人员知悉或参与有关事项。
退市与先行赔付继续推进
处罚影响已经进入公司财务报表。2026年上半年,公司将拟处罚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内归母净亏损2.29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6631万元。截至6月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为7.08亿元,此次罚款约为同期归母净资产的24.3%。
行政处罚落地前,清越科技已因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股票自9月11日起停牌,上交所已向公司发出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此次正式处罚又认定公司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026年5月,清越科技IPO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实际控制人高裕弟宣布,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赔付适格投资者损失。证监会当时表示,已冻结清越科技募集资金相关账户,并正在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开展调查。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5月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清越科技案中,处罚、退市与投资者保护同步推进,改变了过去先完成行政处罚、再启动民事赔偿的线性流程。
先行赔付被认为是诉讼外的一种民事和解,本质上是便利投资者获得经济赔偿的替代性制度安排。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思远认为,先行赔付能够更大范围地弥补投资者损失,首先在范围上覆盖了全部投资者,“投资者自己诉讼,很多小额就放弃了,哪怕起诉,发行人一旦没钱,券商又是比例连带,投资者也很可能拿不到全部的赔偿款。”她称。
清越科技10月14日晚同步披露,专项基金设立工作正在推进,具体基金规模、适格投资者范围、损失计算方法及申报安排尚未公布。随着正式处罚落地,本案后续将延伸至公司退市、中介机构责任调查和投资者损失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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