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优化环保电价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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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至10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关于优化环保电价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对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限的发电企业,由电网企业直接扣减相应环保电价款;因环保设施无正当理由停运或不正常运行导致污染物排放超过限值1倍及以上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因不可抗拒客观原因导致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不认定为价格违法行为。同时,明确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工负责、数据共享、结果互递的协同机制。此外,燃煤发电企业罚款优先用于保障电力企业污染减排支出;电网企业扣减的环保电价款按规定返还用户,以降低用户用电成本。(产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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