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核查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及治理异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是否存在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大违法行为及公司治理重大异常情形进行了核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近三年财务报表均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且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经核查,公司近三年不存在财务造假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同时,通过登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平台检索,未发现公司因涉嫌资金占用被立案调查、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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