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近日,国税总局制发公告,发布《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持续推进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省内统一”到“区域统一”再到“全国统一”的模式,循序渐进制定相应裁量基准。2025年初,东北、西南、西北、中南、华北、华东等区域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已先后联合发布各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充分吸收各区域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此次税务总局对9类66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的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具体标准进行了全面优化。(产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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