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将奥啡类物质整类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目录
9月23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将奥啡类物质整类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奥啡类物质是指化学结构与溴啡或螺溴啡相比,符合特定条件的物质。具体包括:使用含碳原子数不超过5个的基团替代苯并咪唑酮基中氢原子;替代4-溴苯乙基;替代哌啶环中氢原子;使用芳香基团替代苯基;使用任意基团(氢原子除外)替代4-溴苯乙基;使用含碳原子数不超过5个的基团替代三氮杂螺癸烷酮基中氢原子。(产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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