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6年9月4日,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证监会青岛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28号)。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已于2026年2月25日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按照青岛证监局要求,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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