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试点白酒“一品一码”,税收征管进一步细化
摘要:湖南、江苏、陕西三省启动白酒“一品式”管理试点,将产品编码进一步嵌入发票开具、计税价格管理等税收征管环节。
产联社编辑 | 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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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联社】白酒行业税收征管进一步走向数字化。近日,湖南、江苏、陕西三省税务局联合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陆续发布公告,启动白酒“一品式”管理试点。三省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的全部生产企业,必须在9月30日前对全部在产在售白酒产品赋予编码,实行“一品一码”。
10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及其关联销售单位销售白酒时,必须使用一品一码信息,开具带有白酒标签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此后新品同步赋码。
此次“一品一码”试点是将产品编码进一步嵌入税收征管流程。此前企业自身的“五码合一”主要用于产品防伪、溯源、防窜货以及终端开瓶等,属于企业内部监控产品流向的工具。
“一品一码”则是一套税务监管工具,核心服务计税、开票、消费税征收监管,编码写入数电发票,金税系统自动比对出厂价、开票价、计税价格,规范消费税税基。
按照公告,试点企业可根据产品情况选择两种赋码方式。对于已经存在商品条码的白酒产品,企业可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辅导下上传、更新产品信息,取得产品数字标识;对于无法使用商品条码的产品,则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取得相应税收编码。
这也意味着,10月1日起试点落地后,每一瓶白酒从出厂到销售,都将拥有一个不可篡改的“数字身份”。开票即绑定编码,编码即关联价格和税基。
“对于酒企来说,‘一品一码’相当于把税收监管从事后稽查转变为动态管控。”贵州一家白酒企业负责人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解释,“一品一码”落地后,相关部门可以随时掌握产品出厂价、销售价以及流向等,并可随时进行相应风险分析和监控。
据了解,“一品一码”试点落地的背后,是日趋完善和精细化的白酒产业征税。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已新增《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和《白酒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两张附表。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4月22日发布的配套解读显示,前一张表采集不同规格白酒的销量、出厂价格、申报计税价格等信息,后一张表采集关联销售单位名称、地区及关联关系形成时间等信息。该解读还要求,企业区分关联和非关联销售对象填报,并覆盖当期已开票及未开票的全部白酒产品。
结合上述申报要求与此次试点条款,可以看出,管理重点进一步落在具体产品、交易价格和关联销售关系的对应上。
陕西税务部门在政策解读中表示,此次试点将聚焦白酒生产企业产品管理、发票开具、核定计税价格管理等关键环节,并应用白酒产品智能核价和风险预警功能,验证相关功能适用性,为后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准备。
对于酒企而言,试点首先带来的是产品信息规范化和内部管理要求的提升。白酒企业产品SKU较多,同一品牌下又往往存在不同度数、容量、包装及规格型号。按照“一品一码”要求,企业需要对在产在售产品进行梳理并完成赋码,新产品也需要在上市后同步纳入管理。
随着产品信息与数电发票、消费税核价进一步打通,企业过去依靠不同系统分别管理产品、销售和税务信息的模式将面临调整,企业需要提升内部数据管理能力和财税协同效率。
与此同时,渠道端的产品和交易信息也将更加规范。从行业影响看,税收征管数字化并不会直接改变白酒消费需求,但可能进一步提高酒企和渠道经营的合规要求。随着开票信息、产品信息以及消费税核价之间的关联度提高,白酒流通环节的价格和交易信息透明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部分内容来源于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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