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2026年9月7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本次拟非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每5个计息年度为一个重定价周期,公司有权选择延长或到期兑付。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建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债券不向股东优先配售,不设定增信措施,挂牌交易市场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如取得上交所无异议函。(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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