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提升行动通知
工信部等四部门办公厅发布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属地重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对照准入管理要求和重点整治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企业应于2026年12月底前向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对于发现存在的缺陷,企业应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召回计划,主动实施召回。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督促指导属地企业加强汽车产品激进式创新设计测试验证,充分评估安全风险,稳妥审慎推动新技术装车应用。(产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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